关于给予张华楠等8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
发布时间:2017-05-25 责任编辑:Admin 来源:云顶国际8588y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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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管院办〔2017〕20号
关于给予张华楠等8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
张华楠,男,学号B20140901412,2014级云顶国际8588yd旅游管理专业4班的员工。
孔安之,男,学号B20150202113,2015级云顶国际8588yd财务管理专业4班的员工。
詹 斌,男,学号B20140401212,2015级云顶国际8588yd市场营销专业1班的员工。
冯志勇,男,学号B20150907207,2015级云顶国际8588yd酒店管理专业2班的员工。
左 鹏,男,学号B20150904125,2015级云顶国际8588yd市场营销专业1班的员工。
余庭卓,男,学号B20150904216,2015级云顶国际8588yd市场营销专业2班的员工。
高 浩,男,学号B20150302107,2015级云顶国际8588yd市场营销专业2班的员工。
孙浩天,男,学号B20150303234, 2016级云顶国际8588yd市场营销专业2班的员工。
经查实,以上同学擅自违反公司纪律规定,上课迟到、早退,或旷课、缺课,且情况严重,违反了《云顶国际8588yd员工考勤制度》第一条有关规定,在员工中造成了不良影响。
根据《云顶国际8588yd员工违纪行为处分办法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,经公司研究决定,给予上述8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。以上决定,通报全院,并通知员工及家长。
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,若再出现此类行为,系部将视其为明知故犯,一律根据《云顶国际8588yd员工违纪处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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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